高空作业不佩带安全带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并可以对生产经营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其他有关人员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1、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30元,工班长每次50元。
2、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30元。
3、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
5、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6、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并停止作业。
7、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30元。
8、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罚机械操作人员50元,搭乘人员30元
1、安全带必须每半年经过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在下列状况工作时,应系安全带:
(1)有可能进行高空作业的工作,在进入工作场所时,身上必须佩有安全带;
(2)高度超过两米的高空作业时;
(3)倾斜的屋顶作业时;
(4)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拦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米时;
(5)平顶屋,在离屋顶边缘或屋顶开口1.2米内没有防护栏时;
(6)接近屋面或地面开孔附近的梯子上;
(7)高处作业平台无可靠防坠落措施时。
3、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带:
1、每次使用安全带时,应查看标牌及合格证,检查尼龙带有无裂纹,缝线处是否牢靠,金属件有无缺少、裂纹及锈蚀情况,安全绳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2、安全带应高挂低用,并防止摆动、碰撞,避开尖锐物质,不能接触明火。
3、作业时应将安全带的钩、环牢固地挂在系留点上。
4、在低温环境中使用安全带时,要注意防止安全带变硬割裂。
最重要的一个原则就是高挂低用。
高处作业的安全带有几种类型,现在提倡要使用五点式,才可以更好地保护高处作业的安全。
在使用前要仔细检查绳索不应有断股,磨损严重,沾染油污,死结的现象,锁扣和挂钩应牢固无生锈现象,与绳索的连接应可靠牢固。
在使用中,要正确穿戴安全带,挂钩应挂在高处牢固的构件上,绳索不会影响操作者的活动范围。
一般不能用保质期来衡量安全带的,它是没有年限的,而是作为一个标准去定期检测,或者GB 6096,不过一般安全带只有3到5年的使用期限,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更换。
汽车上在为了保证乘客以及驾驶员在车身受到猛烈撞击时减少乘客受伤害而使用的装置就是安全带。现代车速很快,一旦发生碰撞,乘客身体在车内与车身撞击,可能会把挡风玻璃撞碎而向前飞出窗外严重的话。
为防止发生类似的伤害,公安部门要求必须使用安全带对于所有汽车前排的乘员,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时,安全带的作用可以起到固定缓冲以防止出现第二次伤害。
除了前后排座位都有安全带外在高档汽车上,还有着安全气囊系统,一旦发生***,就会自动充气弹出气囊来保护乘客不被撞到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