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一个计分周期满分是十二分,另外每个计分周期内违章扣分后,可以通过交管12123学法减分,来为自己的违章减掉六分,所以一本驾驶证可以一个计分周期有18分,驾驶证计分周期到期后只要没有被扣满十二分,只要违章处理完 罚款交清了 则下个计分周期就又是满分了
只要按时参加理论学习,并通过考试,及时交清罚款,在下个记分周期是可以恢复满分的。 规定如下: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车辆管理所应当在二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车辆管理所还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十日内对其进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接受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的,按照本人机动车驾驶证载明的最高准驾车型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不会被吊销.首先,在被扣12分之后的15天内,你要去找交警开一张“入学通知书”,然后到交管部门去参加为期5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
学完之后,再拿着交警开的“培训结业证书”去车管所,车管所会在之后的20日之内为你安排科目一的考试,只要你顺利通过,就可以拿回你的满分驾照了。如果驾驶员不去参加学习和考试,那么驾驶证将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停止使用。停止使用期间,驾驶员不得继续驾驶机动车,否则按无证驾驶处理,之后前往参加学习和考试后,驾驶证就可以拿回了。不过驾驶员一直不管的话,驾驶证就一直被停止使用,等到有效期满后一年,驾驶证将被注销。
值得注意的是,初领驾驶证第一年为实习期,如果实习期被扣12分,或记满了12分,将注销其准驾车型的实习资格,驾驶员只能重新通过所有科目考试来取得驾驶证。